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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638/202411-00068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柏垫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检查标准丨安徽省食品监督检查表(食品销售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30 发布日期: 2024-11-30

检查标准丨安徽省食品监督检查表(食品销售类)

发布时间:2024-11-30 14:16 来源:柏垫镇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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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与要求 评分标准(检查方法) 分值 得分 备注
食品安全自查 1.1 ★是否具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其中食品销售企业是否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查看资料
食品安全自查 1.2 ★按照自查制度规定,是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其中食品销售企业是否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隐患排查。 无《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或者记录内容不全、不实,一项得0.5分。本项加到满分为止。
食品安全自查 1.3 ★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或自查发现问题,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是否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查看资料
食品安全自查 1.4 ★自查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时,是否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查看资料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2.1 ★是否具有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食品销售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现场检查,查看资料
许可及备案 3.1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现场检查
许可及备案 3.2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是否依法进行备案。 现场检查
许可及备案 3.3 实际经营事项是否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中相关内容相符。 现场检查
许可及备案 3.4 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或以电子形式公示。 现场检查
许可及备案 3.5 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销售者是否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销售者是否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 现场检查
许可及备案 3.6 是否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行为:①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或备案编号。②未获得许可或取得备案,开展食品销售活动。③超出许可经营项目范围开展销售活动。 现场检查
场所及布局 4.1 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是否保持规定的距离,废弃物是否合理存放和销毁。 现场检查
场所及布局 4.2 是否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贮存、销售等场所。 现场检查
场所及布局 4.3 场所环境是否整洁卫生,地面、墙面、顶面是否干燥、无渗水、无霉变。 现场检查
场所及布局 4.4 ★是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防止交叉污染。 现场检查
场所及布局 4.5 ★库房是否与生活区分开;库存产品是否分类分区、隔墙离地摆放。 现场检查
场所及布局 4.6 库房是否设货位标识,出入库记录,确保货物先进先出。 现场检查
设施设备 5.1 是否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配备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设备。 现场检查
设施设备 5.2 用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现场检查
设施设备 5.3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是否对人体安全、无害。 现场检查
禁止销售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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