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102J/202405-00059 | 组配分类: | 分表及流程图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广德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奖励依据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5-30 | 发布日期: | 2024-05-30 |
广德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权责清单情况 | |||||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行政奖励 | 对农业技术推广的奖励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八条: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得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成绩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晋升、提拔。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