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MB1K41347Q/202502-00090 | 组配分类: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2024年广德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含补贴标准)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2-20 | 发布日期: | 2025-02-20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级标准 | |||||||||
广德市人社局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补贴 | 《关于印发广德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通知》(政办规〔2018〕29 号);《关于印发广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办法通知》(政办〔2020〕16 号); 《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223号)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 每人每月103元 | 每人每月12.95元 | 无 | 每人每月39.05元 | 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通过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或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提出待遇领取申请 | 其他方式 | 按月发放 | 0563-6020400 | |
广德市人社局 |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补贴 | 《关于印发广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办法通知》(政办〔2020〕16号) |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参保人并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 无 | 按参保人缴费标准确定,不低于每人每年20-100元 | 无 | 按参保人缴费标准确定,不低于每人每年20-100元 | 其他方式 | 按年度补贴 | 0563-6020400 | 缴费补贴标准资金由省、县(市、区)按5:5比例分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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