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1450/202404-00204 | 组配分类: | 征收土地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广德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广征预公告〔2024〕14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4-28 | 发布日期: | 2024-04-2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对G233至宣广高速北出口连接线(一期)工程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位置、范围:祠山街道凤凰社区、白洋村,桃州镇高湖社区,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祠山街道凤凰社区、白洋村,桃州镇高湖社区。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
拟征收土地面积:5.5493公顷(83.2395亩)。拟征收土地面积以现场实测的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
规划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征地风险评估的安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广德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征地现场,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地上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并同步开展征地风险评估调查和测评工作。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他项权利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应配合征地机构人员进行青苗、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的清点工作。
五、其他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不得在被征土地上抢栽抢种青苗以及抢建地上构筑物,抢栽抢种的青苗以及抢建的地上构筑物,征地时一律不补偿。
六、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
广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联系人:杨彬彬, 0563-6767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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