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4863340777/202404-00083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印发《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文号: | 广环〔2024〕26号 |
生成日期: | 2024-04-12 | 发布日期: | 2024-04-12 |
有效性: | 有效 |
局各科室、环境监测站、执法大队:
根据市安委办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4月12日
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按照市安委办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行动,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更加扎实开展,集中化解消除一批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1.做好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衔接。在执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标准、技术指南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强化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涉及安全生产相关内容时积极征求应急管理等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2.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生态环境部门在项目审批、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等过程中,发现污染防治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不一致的情况时,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线索,及时提醒责任主体单位全面排查,并将线索移交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要与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互相及时通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等隐患问题。
3.加强相关业务培训。通过举办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业务培训班方式,不断提升统筹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
(二)组织开展环境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指导推动属地政府聚焦重点行业企业、流域区域、工业园区、重要时段,全面深入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扎实推动整改,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责任科室:执法大队 生态科 污防科 审批科 监测站)
2.加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监管。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市级评估,细化落实省级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突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及时将评估中发现的涉嫌安全隐患线索移交应急管理等部门。落实《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积极支持经开区固危废处置中心建设。(责任科室:污防科 执法大队)
3.及时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治,全面深入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扎实推动整改,努力从源头上减少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宣环执〔2024〕14号)有关要求,在人员、装备、技术、作风等多方面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责任科室:执法大队 局办公室)
4.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排查整治。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全覆盖排查整治。排查安全防护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情况,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核实其有效性,检查移动探伤现场作业安全措施是否落实。配合市局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检查。(责任科室:污防科 执法大队)
5.筑牢水源地环境安全屏障。将全市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纳入例行监测范围,实现监测点位全覆盖。加强对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巡查检查,定期开展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及时发现弥补水源地环境保护短板弱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督促属地政府实施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责任科室:生态科 监测站)
三、时间安排
从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至4月)。编制印发《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广泛进行宣传,动员部署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
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攻坚行动,对本辖区、本领域和重点单位、关键环节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推进会、“小切口”研讨会等措施定期调度,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认真分析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隐患问题,深入查找原因,逐项推动落实。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一线,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隐患排查做到查实、查细、查深、查全。
(三)强化督导检查。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定期、专项督导检查,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提高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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