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675104660/202404-00068 | 组配分类: | 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市文旅局(广播电视局)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公民 |
名称: | 刘*山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4-22 | 发布日期: | 2024-04-22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备注 |
刘*山 |
个人 |
(广)文综罚字〔2024〕2号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发行非法出版物 |
2024年3月20日广德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向现场负责刘*山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安徽省广德市凤凰小区30栋3单元201室的“孔夫子旧书网”网站“沧浪望月楼”店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136个品种164本出版物,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3月20日,对涉案出版物送交鉴定,向当事人送达《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告知书》及所附物品清单。3月22日,经鉴定13个品种15本出版物为非法出版物。 经调查,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发行非法出版物行为的违法事实成立。 |
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和《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五条第(六)项。 |
没收非法出版物,并处罚款。 |
没收非法出版物15本、其他书籍149本,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的行政处罚。 |
0.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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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2 |
2025-4-22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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