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102J/202404-00037 | 组配分类: | 其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部门解读】《2024年广德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4-08 | 发布日期: | 2024-04-08 |
【部门解读】《2024年广德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出台了相关耕地保护政策,对严禁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作出相关规定,目的是保护耕地,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实行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发放依据,提高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不断促进耕地地力的有效保护,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稳产增收,农民收入稳步提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于1月30日起草拟定了《2024年广德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3月5日-4月5日在主体和政府网站上完成了意见征集,于2024年4月7日由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印发《2024年广德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补贴目的意义、补贴主要内容、操作程序和保障措施。
(一)补贴主要内容中明确了补贴对象、补贴要求、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资金分配标准。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2. 补贴要求。对已改变耕地用途的征转用地及各类设施用地包括: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3. 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面积为依据。对新增的耕地,申请确权登记颁证到户,明确权属和面积,符合发放条件的予以发放补贴。确权证为村民代表但耕地实际属于众农户的,能够分证的必须分证后再发放补贴。确权证为村组集体的不予发放补贴。
4. 补贴资金分配标准。根据省级下达我市补贴资金总量加上历年结转资金和市级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市按统一补贴标准发放。
(二)操作程序中明确了制定方案、政策宣传、审核登记、发放补贴和总结评估五个。
五、工作目标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打入补贴对象的“一卡通”账户,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六、创新举措
一是将种粮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二是要求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1.编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
2.内容审核汇总,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
3.6月底前将所有补贴资金通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给农户。
八、政策咨询方式
咨询机关:广德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张德海
咨询电话:0563-60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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