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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程序
索引号:
11341723563444561Y/202404-00055
组配分类:
执法程序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强制程序
文号:
无
生成日期:
2024-04-10
发布日期:
2024-04-10
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强制程序
发布时间:2024-04-10 10:54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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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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