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898Y/202402-00034 | 组配分类: | 其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市商务局分管负责人解读《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2-06 | 发布日期: | 2024-02-06 |
为了加快发展流通业促进商业消费,国家和省市都出台了相关文件,我市结合发展实际,1月12日,修订完善了《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下面围绕本次政《政策》修订前后的相关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首先,简要介绍一下本次《政策》修订的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商贸流通相关文件精神,支持我市流通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社会消费持续有效增长,提升省对县及市对县经济发展考核质量,同时结合《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广政【2020】34号)2020年至2023年政策实施情况以及“两长”地区相关促进政策,特修订草拟了我市下一阶段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
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政策》制订意义和总体考虑
1.扩内需稳增长的需要。通过对限上单位入库和增量的奖励,鼓励企业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扩大全市消费需求,提高限上零售额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贡献,促进社会消费稳步增长。
2.指标考核的需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电商发展两项指标是省对县、市对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通过政策引导,进一步提升考核位次,推动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
3.电商发展的需要。一是落实省政府、省商务厅工作部署的要求,推进电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二是促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4.政策延续的需要。我市2020年出台的《关于印发广德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的通知》(广政〔2020〕34号)政策促进行业发展效果显著,落实到位。该文件有效期为3年,已于2023年7月废止,需要延续出台支持我市商贸流通发展的相关措施。
接下来,介绍一下《政策》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做好《政策》起草工作,我局22年至23年期间先后赴天长市、长兴县等地学习,多次赴重点商贸企业调研充分听取相关意见建议。2023年在初稿完成后,4月份和11月份两次征求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市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的意见建议,期间召开两次财政、统计及部分重点商贸企业座谈会,并在10月份与市政府网站上广泛征求各单位、企业意见,根据多次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市商务局最终修改完善《政策(送审稿)》,送市市监局、市司法局进行公平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并在2023年12月13日提交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并通过,正式文件于2024年1月14日印发。
最后,介绍一下《政策》主要支持的内容
进一步推动我市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引导我市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发挥消费对我市经济的拉动作用,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本次《政策》修订主要有两部分11条。
一是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包括“鼓励入限纳统”、“ 支持限上单位做大做强”、“ 创新提升传统商贸业”、“ 鼓励发展连锁品牌”、“ 鼓励营造消费氛围”、“ 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6条促进政策。
二是支持电商产业发展,包括“支持电子商务园区(直播基地)发展”、“ 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 支持企业做强国内电商零售”、“ 支持直播电商发展”、“ 支持农特产品网络销售”5条支持电商发展政策。
以上简要介绍了我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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