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MB0uO83680/202403-00046 | 组配分类: | 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广德市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15 | 发布日期: | 2024-03-15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1 | 处罚类别 2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宝代表人姓名 (负责人)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广卫公罚 〔2024〕3号 |
公共场所处罚 | 警告 | 罚款 | 广德市红欣美容店 | 刘林珊 | 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2月18日期间未取得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在西关小区112号擅自从事生活美容经营活动,店主刘某珊和店员刘某欣未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上岗为顾客服务。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 2024年3月8日 | 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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