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1450/202403-00125 | 组配分类: | 征收土地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关于广德市2023年第8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挂广〔2024〕2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07 | 发布日期: | 2024-03-07 |
皖政地挂广〔2024〕2号
关于广德市2023年第8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广德市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广德市2023年第8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新杭镇牛头山社区、流洞社区用地范围内,征收挂钩项目建新地块集体农用地0.8015公顷(耕地0.0764顷),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1288公顷。
合计批准建设用地0.9303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广德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严格实施土地征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此 复
2024年3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