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4863340777/202312-00054 | 组配分类: |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与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2-27 | 发布日期: | 2023-12-27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12月27日下午,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橙色预警,并于12月27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同时根据《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的通知》(宣大气办〔2023〕34 号)要求,现将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由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并于12月27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要求及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预警公告及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采取减排措施。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要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特别是公告中的强制性措施,必须按要求落实到位。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于每日下午16时前将预警响应及采取措施等情况报送至市大气办,直至解除预警。
联 系 人:黄炜
联系方式:6031052
邮 箱:gdhbwf@126.com
附件:广德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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