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德市政府网站!

无障碍 长辈版 智能问答 繁体版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638/202412-00047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柏垫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政策公开】2024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与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17 发布日期: 2024-12-17

【政策公开】2024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与标准

发布时间:2024-12-17 09:41 来源:柏垫镇 浏览:0
【字体大小:

一、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因扩面提前到55周岁)。

三、资金享受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960(80元/月);

(2)独女户标准1200(100元/月);

(3)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130元/月);

(4)独生女死亡现无子女标准1800(150元/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