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2402-00193 | 组配分类: | 部门和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部门解读】《广德市城区D类危房收购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2-23 | 发布日期: | 2024-02-23 |
关于《广德市城区D类危房收购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 决策背景和依据
目前,城区还存在部分房屋修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大多属于砖混结构,房屋设计标准和施工质量不高,受到风吹日晒、雨淋、风化等自然条件侵蚀,房屋结构材料发生老化,构件承载能力及房屋的安全性能下降,造成地基移位、楼板裂缝,墙皮脱落、透风漏水等,有的已达到D类房屋标准,安全隐患较大。根据中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应整体拆除。为加快我市中心城区D级危险房屋整治工作,有效解决危险房屋安全隐患问题,预防房屋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保障居民居住和使用安全,结合群众家庭实际困难与意愿,根据《城市危房管理规定》和本市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我们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依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坚持以民为本,统筹考虑人民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出发,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信访维稳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化解的重要保证。把这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抓好,也充分体现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众得到实惠的共同成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中心按照市委要求,做好工作方案起草的基础性及后续性工作。10月到各乡镇、街道调研征求意见,参考我省危房收购工作案例及省外兄弟县区优良经验与做法,结合我市发展现状,着眼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发展规划,向市政府报送了《广德市城区D类危房收购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2023年10月25日,征求意见稿转至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市征管中心、市国投公司、市经开集团征求意见,并经市司法局审核;2023年11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本《方案》;2024年2月经会议同意,2月23日,由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四、主要内容
对象 |
范围 |
原则 |
职责分工 |
城市建成区域内经安全鉴定属D级危险的房屋 |
东至无量溪河,南至光藻路,西至西外环,北至宣杭铁路范围 |
自愿申请 平等协商 货币补偿 自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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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具体承担各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危房收购工作 |
五、工作目标
为加快我市中心城区D级危险房屋整治工作,有效解决危险房屋安全隐患问题,预防房屋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保障居民居住和使用安全,结合群众家庭实际困难与意愿。
六、创新举措
老百姓自愿申请,市政府及街道办实施具体危房收购工作;对特殊人群予以保障,实施购房补贴;对联排房屋引导申请公租房。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根据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来具体实施,确保危房收购工作要作持续推进。
八、关键词诠释
D类危房: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7月发布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解释如下,
6 房屋危险性鉴定
6.1一般规定
6.1.1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根据被鉴定房屋的结构形式和构造特点,按其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鉴定。
6.1.2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幢为鉴定单位。
6.1.3房屋基础及楼层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1 Au级:无危险点;
2 Bu级:有危险点;
3 Cu级:局部危险;
4 Du级:整体危险。
6.1.4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根据房屋的危险程度按下列等级划分:
1 A级:无危险构件,房屋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2 B级:个别结构构件评定为危险构件,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3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
4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
九、政策咨询方式
解读人:房地产管理中心白蚁防治科科长 胡勇
政策咨询机关:广德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563-602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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