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2401-00160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广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娟《关于印发大力发展乡村民宿实施意见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1-22 | 发布日期: | 2024-01-22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徽风皖韵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的意见》,切实将我市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大力“引客入广”,发展乡村旅游民宿产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目前,我市大部分民宿都是利用自有房屋改建、扩建以后进行自主经营。总体上规模较小、布局较分散、多数品质不高,发展相对缓慢。为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战略,抢抓长三角(安徽)生态绿色康养基地建设机遇,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规范有序、创新赋能,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基本原则,注重盘活存量资源,促进农民增收,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全力推动民宿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8月下旬,市文旅局着手起草初稿,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3年8月29日,市文旅局组织召开意见征集会,会议邀请了各市直有关单位及乡镇。
2023年9月,由市政府办牵头,会同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先后赴岳西县、泾县学习民宿发展经验。2023年10月在充分征求市直有关单位、乡镇街道的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送审稿。
2024年1月22日由广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四、主要内容
为加快推动民宿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明确了9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对民宿产业发展具有指导性作用。
首先明确发展路径,始终坚持示范带动,打造首批7个民宿集聚村,在示范村里挑选基础条件好的,打造村样板,逐步推进全市的民宿产业发展;
其次明确了发展方式,农户可以采取通过新(改、扩)建自有住房的方式发展民宿,也可以采取村集体统一收储闲置宅基地再流转的方式发展民宿,也可以采取引入社会资本以租赁、联营等形式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民宿;
最后明确了发展保障,一是优化了民宿开办条件流程,更为便捷,二是提供人才支持,举办各类培训、技能大赛,对接各类平台,三是政策奖励,依据不同类别分别有不同金额的资金奖励。
奖励类别 |
奖励标准 |
符合报建程序并通过验收且证照齐全的农户新改扩建民宿前100户 |
奖补5万元 |
年度评定为“银牌级、金牌级、白金级”精品民宿 |
分别奖补3万元、5万元、8万元 |
农户投资兴办且首次达到限上民宿企业 |
每个床位数补助1万元 |
五、工作目标
打造“10000个民宿床位、50家精品民宿、100家企业乡村会客厅。
六、创新举措
一、资源整合,进一步整合可以利用的资源,集中力量发展民宿,比如结合“和美乡村”示范村、康养村等建设,整合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交通、民政、文旅等涉农资金,重点建设民宿示范村基础设施。
二、要素保障,在程序合法合规前提下,去掉一些繁琐复杂的程序,为民宿经营户提供各种便捷,比如优化开办条件流程、为民宿集聚区内自行新(改)建的农户提供设计。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为推进《实施意见》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成立了市民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工作领导抓总,各成员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在宣传上将加大力度,总结提炼典型范例,在民宿发展上采取统一制作标识,在政策上,积极推进民宿与政府各类活动的合作。
《方案》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人:广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娟
政策咨询机关:广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咨询电话:0563-6817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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