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2402-00151 | 组配分类: |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督查通报(一)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查通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2-27 | 发布日期: | 2024-02-27 |
根据市政府《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广政〔2023〕1号)的安排和要求,市政府督办室对2023年市政府118项重点工作任务全年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一)(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4)“确保税收突破 30亿元”(5)“全年新开工项目139 个、新投产项目58个”(6)“应税销售收入 20 亿元以上企业达10 家”(7)“完成G50广德出口改道项目”(8)“进出口总额增长12%以上”(9)“新增限上商贸企业60家”等9项工作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其余109项工作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具体见附件)。
二、督查建议
《政府工作报告》不仅具有法定效力,更是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任务书”和“军令状”。各责任单位要把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查漏补缺。同时,对照新一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对主要目标任务要明确责任、细化分解、强化措施,为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2023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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