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2312-00203 | 组配分类: | 部门和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部门解读】《广德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2-28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统筹管理,推进集约节约建设、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政务及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省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分别对原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为落实上级最新要求,及时修订管理办法。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以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为支撑,依托“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三端,围绕数据工程和场景创新工程(“一平台三端两工程”),创新开展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经济、数字法治等场景建设。整合现有信息化、电子政务等各类财政性资金、专项债券,设立“数字广德”专项资金,用于本级信息化建设及运维,支持公共平台、重大项目和重大场景等建设,由市数据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集中管理和统筹使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10月,省数据资源局修订印发《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5月,宣城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修订印发《宣城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为同步修订我市管理办法,广德市数据资源局组织牵头,在充分考虑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建设要求下,结合我市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管理经验,借鉴江浙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经验,于2023年8月初步形成管理办法初稿,2023年9月,对各部门、社会公众征求意见,2023年12月由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四、主要内容
五、工作目标
用于规范管理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实施的,使用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内容包括一体化建设、年度计划征集、计划初审、计划增补、建设审查、项目实施、变更、验收、资金管理、绩效评估、运行维护和监督等。
六、创新举措
按照省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要求,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制度,明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规范项目验收材料清单和项目移交清单,保障项目建设、运维分离具有可操作性,充分引进第三方服务,缓解信息化复合型人才队伍不足局面。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待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市级节点建设完成,启动我市数据中心平台接入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开发、运维等管理流程,印发实施细则,明确项目实施细节。
八、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机关: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政策咨询电话:0563-6975693
解读人:政务数据服务科副科长 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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