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63444561Y/202401-00054 | 组配分类: | 职业资格考评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关于拟给予李泽义同志记功的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1-04 | 发布日期: | 2024-01-04 |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6号)精神,我市李泽义同志2020-2022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纪检和人社部门审核,拟给予李泽义同志记功奖励。
现将拟记功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4日-1月10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向广德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科反映。
联系电话:0563-6040320
附:拟记功人员名单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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