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900J/202311-00015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对市政协一届二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1-08 | 发布日期: | 2023-11-08 |
李文慧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增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国家电动汽车发展战略部署,大力开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相关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完成1276户充电桩装表接电,建设完成公共充电站24个,充电桩84个,将城区“30分钟充电生态圈”升级为“10分钟充电生态圈”。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提高充电设施覆盖率,力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尽早惠利于民,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服务配套能力。一是加强科学选址。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之际,进一步提高充电设施覆盖率。根据充电桩安装要求,选择安全性高、场地面积充裕、居民出行方便的区域建设,解决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面临的困境。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围绕充电桩选址、消防安全、后期维保等方面进行合理规划,配套设施齐全的充电设施,做到安全选品安全安装安全管理。加强对后续充电桩的日常监督巡查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并对使用情况、违规充电等行为开展常态化治理,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三是加强配套服务。引导优先在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根据《广德县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要求,按照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不低于10%比例建充电设施,新建公共停车场总车位数不低于20%比例建设充电设施,将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电力专项规划,切实做到“设施建设,电网先行”。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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