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839U/202311-00012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关于对市人大一届三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1-06 | 发布日期: | 2023-11-06 |
方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庄整治配套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全力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促进乡村振兴。目前,全市共建设美丽乡村中心村132个,其中省级美丽乡村84个;整治提升自然村800个,完成农村改厕35157座,建成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9个,创建“生态美超市”89个。我市自然村整治资金按照市财政与乡镇1:1配套,即:市财政补助10万元,乡镇配套10万元,目前累计配套资金1.6亿元。此外,鼓励有条件的村整合一事一议、农村公路、党建引领、高标农田等项目资金,全力做好重点自然村整治提升。
下一步,市政府将责成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认真做好规划设计,争取上级资金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其他社会资金介入,不断加大本地财政投入,瞄准“建一条路、串一片景、兴一方产业、富一域百姓”奋斗目标,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创建和美宜居乡村,助力全市乡村振兴。一是加强自然村整治的精准科学性。结合村庄分类规划,科学合理开展自然村整治,确保整治精准。二是强化市直部门工作整合力度。积极组织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妇联等市直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实现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农村改厕、绿化亮化、最美庭院等项目资金的有效整合,确保发挥最大功效。三是持续加强宣传引导,让村庄整治深入人心,不断调动和提升广大群众积极性。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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