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734968045W/202309-00041 | 组配分类: | 部门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文件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
现就《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加强我市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窗口及进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为了能公平、公正的考核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的办事能力,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各职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积极性,自2006年以来,我局一直在不断修订完善窗口考核办法,逐步形成一套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考核体系,相关的《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标准》更是被列出政务服务国家标准化以及安徽省地方标准化内容。近年来,安徽省委省政府持续推进“一改两为”,不断深化效能建设,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文件,对各级政务服场所人员队伍建设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为此,我局在《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标准》(广数资〔2021〕17号)文件的基础上,由政务督查科牵头,办公室配合,共同开展新的考核办法的修订工作,并经局党组会研究后,向各窗口、科室印发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共征集到教体局窗口、城管执法局窗口等9个窗口34条意见建议,对这些建议和意见,局党组都认真对待,充分吸纳到考核办法中。几易其稿,最终形成了《管理办法》,并通过局党组会研究定稿予以印发。
二、主要内容
《考核管理办法》包括考核范围、考核主体、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结果运用五个部分。
(一)出勤到岗管理。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到岗办公,遵守考勤制度,不得违反相关规定的,否则按照“窗口所有工作人员每月缺勤总次数/窗口所有工作人员每月应出勤总次数*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的计算方式进行扣分。同时,规定不同请假情形的审批权限,政务督查科1天,分管领导2天,主要领导3天及以上。
(二)工作纪律管理。明确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认真履行服务规范,办事秩序井然,否则按照“窗口所有工作人员每月总扣分数÷窗口所有工作人员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的计算方式进行扣分。且规定服务对象有投诉,经查,系窗口工作人员责任的,造成重大影响的取消当月“优质服务窗口”、年度“红旗窗口”评比资格。
(三)业务工作管理。要求应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及省市要求进驻窗口开展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应按照要求进驻大厅开展业务。相关业务办理被省、市督查负面通报的,取消当月“优质服务窗口”、年度“红旗窗口”评比资格。
(四)文明创建管理。明确了无故不参加文明创建及相关活动的个人及窗口、到岗不及时或不履职的个人及窗口、被相关单位通报经查实的个人及窗口都按照规定扣分。
(五)窗口加减分管理。对报送信息、开展业务创新、进行抗灾救灾、慰问等活动的以及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县活动的获前三名或受到相应表彰的加分进行明确。并对未经我局同意自行调整窗口首席代表、工作人员或为配备工作服等其他扣分情形进行说明。
三、制定要点
在《考核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着重把握以下两个工作要点:
(一)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起草时认真研读了《关于印发广德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我局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中尽可能地贯彻落实文件中对进驻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的考核与管理,确保将将各项具体举措落到实处。
(二)注重工作实际。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延续我市政策的基础上,《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充分征求了各窗口及进驻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来制定。
四、实施日期
考核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政策咨询部门:办公室
联系人:张蒙
咨询电话:0563-6975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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