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1450/202302-00190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或挖塘养鱼会被追究哪些责任?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2-28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
问: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或挖塘养鱼会被追究哪些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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