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2402-00069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关于印发广德市乡村民宿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效果评估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2-20 | 发布日期: | 2024-02-20 |
《关于印发广德市乡村民宿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政办规〔2023〕9号)自2023年2月24日印发以来,已实施执行8个月,文件效果评估情况如下:
一、效果评估
一是我市成立了乡村民宿发展领导小组(下设民宿办)。统筹全市民宿发展布局,更加科学地编制乡村民宿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乡村民宿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打造乡村民宿发展集群。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落实指导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协同监督管理,在市民宿办的牵头下,采取了统一受理、联合审核的方式,解决了之前民宿行业办证难的问题,目前已有50家民宿通过证照审核;二是进一步规范了乡村民宿经营行为,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乡村民宿的持续发展,让更多民宿主有意愿投资、建设民宿;三是鼓励民宿参加各类品牌创建活动,邀请省、市民宿专家到我市指导等级民宿创建工作,我市5家民宿申报了2023年国家丙级民宿。
二、存在问题
我市缺少精品民宿的示范标准,乡村民宿集群数量较少,无等级民宿。
三、 整改建议
一、拟出台我市精品民宿评定标准,着力打造民宿村样板,示范打造一批乡村民宿集聚村和精品民宿。
二、结合我市实际,拟出台民宿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全力推动我市民宿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