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8049/202311-00007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关于胡兴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 文号: | 广人常﹝2023﹞35号 |
生成日期: | 2023-11-07 | 发布日期: | 2023-11-07 |
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胡兴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安幸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
刘莉同志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武祥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
毛欣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
窦永高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安幸同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刘莉同志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任武祥同志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窦永高同志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张志坤同志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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