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8049/202311-00003 | 组配分类: | 制度和计划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广德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四合乡原党委书记刘军同志、原乡长周锋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 文号: | 广审委办通〔2023〕13号 |
生成日期: | 2023-11-06 | 发布日期: | 2023-11-06 |
四合乡党委、政府并刘军同志、周锋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广德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广德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广德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1月上旬起,对刘军同志、周锋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为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四合乡党委、政府及刘军同志、周锋同志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由邓媛媛担任,成员包括赵培培(主审)、邹庆山、王靖晓、施远(廉政监督员)、赵爽等。
附:1.审计组纪律公示
2.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3.需要提供的审计资料清单
4.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履行任期经济责任情况书面材料的要求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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