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102J/202311-00011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关于对市政协一届二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1-06 | 发布日期: | 2023-11-06 |
谈群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发挥党建引领,多元参与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我市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开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2022年,全市133个村实现经营性总收入达10326万元,经营收益达7746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上经济强村达82个、占比61.7%,100万元以上村23个。2022年,全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红村达43个,分红金额766万元。产业发展方面。全市共发展龙头企业232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21家)、合作社609家(省级以上20家)、家庭农场3654家(省级以上41家)、乡村产业带头人549人。安泰农业、中天粮油、大溪坞农业等5家企业创成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全市共创成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1个、国家产业强镇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家,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个。茶产业持续发展。茶园面积12.8万亩,其中广德黄金芽种植面积5万余亩,综合产值达15亿元,种植面积、产值均居全国前列。资金整合方面。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强资金整合,全面支持乡村振兴发展。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265万元,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省财政安排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1426万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总要求,责成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为突破点,拓宽发展路径,探索多种方式,统筹引领乡村振兴。一是推进示范引领,实施乡村振兴。全面压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市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落实“三农”工作“四个优先”要求,制定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按照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原则,高标准建设茶扇风情·康养东亭、湖光山色·生态卢村、茗香景秀·皖美新杭三个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实施“一区一策、一区一品、一区一韵”,差异化发展。二是优化政策供给,破解发展难题。根据《广德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十条意见》,落实好用地、税收、金融、项目等各项扶持政策,加大政策供给,加快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村集体经济项目专项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通过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入股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是鼓励“抱团发展”,异地发展经济。我们探索引导各村采取“飞地抱团”发展集体经济,通过村村联合、村企联建、村社结对等方式整合资金资源,统一开发项目,打通要素流通渠道,实现抱团发展、联合发展,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径。四是拓宽发展路径,壮大集体经济。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使用权入股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引导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资源优势、发展庭院经济、休闲观光、餐饮民宿、健康养生、农耕体验等新产业新业态,以产业振兴、助推集体经济发展,加快实现乡村振兴。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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