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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函
黄玉祥、张耀斌、余文清、汪普江、刘德华、汪敏、苏适、黄金华、李峥梅、唐秋银、曾凡家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流失耕地找回后相关费用支付及后续基础设施修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耕地找回工作,2022年找回耕地1.82万亩,彻底扭转耕地净流出的局面。一是完善工作方案。于2023年4月20日,下发《关于印发<广德市2023-2027年耕地恢复工作方案>的通知》(办〔2023〕21 号),进一步明确耕地功能恢复奖补政策。市财政对耕地功能恢复(含历史存在的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恢复整改、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流失图斑及耕地卫片图斑恢复整改等,但不包括新增图斑,具体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按2000元/亩标准予以奖补,具体补助到村(社区)的政策由各乡镇(街道)及太极洞管委会制定。二是完善设施建设。印发了《广德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对于2022-2023年度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及项目计提管护费,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绩效评价奖补、相同工程类型补充和农田水利“最后一米”建设等方面。编制完成《广德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2021-2035)》,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和印发的实施计划逐步完善已找回耕地部分水利设施建设。同时对于耕地找回的新增农田,由市供电公司科学做好电源布点,满足群众用电需求。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广德市2023-2027年耕地恢复工作方案,继续做好流失耕地恢复工作,逐步提升找回地块基础设施;同时,探索耕地集中流转经营模式,最大程度发挥耕地效益,减少土地撂荒等情况发生。
2023年9月10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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