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1450/202311-00019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关于对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1-03 | 发布日期: | 2023-11-03 |
关于对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函
曾凡家、张耀斌、苏适、唐秋银、陈佳忍、姚战、李可群、程超、刘德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发展中相关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多措并举,不断壮大各村集体经济。目前我市村集体经济收入100万元以上村(社区)24个,50万元以上村(社区)82个,10万元以上村(社区)实现全覆盖。为进一步壮大各村集体经济,我市紧紧抓住此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契机,积极推进各村村庄规划编制,对于现有的闲置建设用地,科学规划,为项目建设预留空间。同时在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每年安排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10%增减挂钩计划指标用于农村建新,并根据乡村振兴绩效评价结果,对优质涉农项目需求的用地指标予以优先保障。
2023年9月4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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