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2311-00135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对市政协一届二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1-06 | 发布日期: | 2023-11-06 |
周友发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发挥文明城市中的社会公益组织持久性作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流浪犬的收容工作,常态化的开展流浪犬捕捉收容和不文明养犬行政处罚工作,街面市容秩序得到了较大提升,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像“广德市吉祥动物救助协会”等社会组织支持。 为支持此类社会公益组织发展,我市在吉祥动物救助协会基地建立初期,协调市场化公司将收容的80只流浪犬在协会基地寄养,并支付寄养费用10万元;同时,协调新东方水业将协会基地用水标准由商业用水调整为居民用水。
关于资金扶持问题,由于暂无此类项目专项经费,因此无法予以解决。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对流浪犬收容力度和文明养犬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支持有条件的爱犬人士,开展爱心捐助、规范领养等活动;同时,督导相关部门对协会基地场地消杀、志愿服务活动、粮食采购等方面给予支持,从而减轻“广德市吉祥动物救助协会”基地的压力。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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