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598/202311-00024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对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1-04 | 发布日期: | 2023-11-04 |
曹征春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足额保障桐汭派出所运转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央及省、市要求,我市财政保障公安机关人均综合定额标准为3.4万元/年,远高于一般行政机关人均综合定额1.4万元/年的保障标准。中央及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每年分配广德市公安局1000余万元,民警人均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约为6万元/年。我市财政保障桐汭派出所辅警人均财政保障标准为6.8万元/年,人均资金缺口约6万元/年。目前我市公安局每年资金缺口300余万元,不足以解决桐汭派出所运转经费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逐步化解全市公安机关经费不足的问题,同时督促桐汭街道和公安局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共同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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