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598/202311-00020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关于对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1-04 | 发布日期: | 2023-11-04 |
顾桂珍、韩万婷、游梦玲、万长辉、匡义满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烟花爆竹限放工作。2008年10月,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城区范围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限放时间、范围等进行了规范。经过长达10年的烟花爆竹限放工作,广大居民逐渐理解和支持,限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18年,印发了《广德县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广德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在城区建成区内全面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城区建成区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对经营网点进行重新规划,将烟花爆竹经营权进行拍卖,“双禁”区域内不再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网点。2019年1月25日,印发了《广德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双禁”工作方案》,对“双禁”宣传、巡逻防控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要求。2021年1月4日,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的通告》,扩大城区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区域范围。2020-2023年春节,我市在总结吸收2019年“双禁”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次动员全市干部职工、志愿者,按照既定方案,结合疫情防控,开展烟花爆竹“双禁”工作。东亭乡全境,邱村、誓节、新杭镇在集镇结合实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目前我市在主城区划定了禁售禁放范围,农村地区方面东亭乡全域实施禁放,邱村镇、誓节镇、新杭镇在集镇结合实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下一步,市政府将督促相关部门,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抖音等平台,积极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同时呼吁群众采用电子爆竹等环保产品替代传统烟花爆竹。二是在节假日积极开展“禁燃禁放”工作,为群众营造祥和、安全的节日氛围。三是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点管理,指导经营者规范经营、安全经营。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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