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675104660/202311-00031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文旅局(广播电视局)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公民 |
名称: | 关于对市政协一届二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1-03 | 发布日期: | 2023-11-03 |
文史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我市正积极筹组非遗管理科室,并将非遗保护专业人才纳入2023年人才招聘范围。同时,不断推进生产性示范基地和传习场所建设,办好各类非遗人才培训班,为非遗传承人生产、展示、销售和带徒授艺创造良好的平台;引导民间艺术社团组织开展非遗保护传承的研究和实践;定期评选非遗传承人,对获得市级以上非遗传承人给予适当资金补助。二是加强宣传力度。每年春节期间,组织举办大型新春非遗民俗文化展,组织各类非遗展演项目登台献艺、集体展示,参加全省非遗购物节活动,安排非遗项目及民俗产品展示展销。每年开展12场非遗进校园活动,2023年组织5场非遗进景区活动,不断扩大我市非遗社会影响力。2023年,与第三方公司签订非遗宣传视频拍摄协议,分50期对我市97个非遗代表性项目进行宣传推广,通过新媒体平台宣传广德非遗文化。三是加强政策支持。我市正在开展非遗调研,已草拟《广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奖励扶持办法》,对传承非遗项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政策奖励。对完成带徒任务,其徒弟经相关部门考核达到技术工作定级水平的,分别给予相关物质奖励。四是加强资金保障。2023年,我市非遗专项资金50万元,其中财政拨付非遗专项资金35万元,向宣城市级争取追加“民俗文化季”非遗专项活动资金15万元。待《广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奖励扶持办法》施行后,将根据资助方案,对非遗项目及传承人进行相应的补助和扶持。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总结非遗工作开展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措施,推动非遗工作更好发展。
2023年9月24日
抄送: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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