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75x/202311-00020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对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1-03 | 发布日期: | 2023-11-03 |
关于对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杨广奇、林宏胜、鲁强、柯其武、陈桂平、邱爱琴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成立脱贫攻坚临时基金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县级民政部门无登记管理权限。如需成立登记基金会应经过地级市相应业务主管单位批复同意,且基金会的活动范围须在整县域范围内,不可只限于某一乡镇、村(社区)。因此,我市无法在村(社区)设立基金会。针对因病致贫、因灾致困等情况,我市持续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积极推进村(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站(点)、“救急难”互助社建设。截至目前,社会救助服务站和“救急难”互助社已实现全覆盖,共筹集资金257.23万元,救助89人次。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积极推进智慧救助。全面推广“皖事通”“皖救一点通”便民服务应用,实现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项申请“一网通办”。二是持续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完成慈善协会换届工作,实施“汇聚慈爱,善行广德”系列帮扶项目,引领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推进社会救助服务品牌创建。依托“公益创投”项目,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积极探索服务类社会救助模式,根据困难群众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活动,力争打造出具有我市特色的社会救助服务品牌。
2023年7月28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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