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56342452T/202311-00019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对市政协一届二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1-03 | 发布日期: | 2023-11-03 |
徐丽、林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幼儿园教师编制,提高聘用教师待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强化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安全发展,扎实推进“安心托幼”暖民心行动,健全完善幼儿园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公办幼儿园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目前,我市公办园教师编制已实行单列管理。设立公办幼儿园共12所,公益二类股级建制,按照“管理团队编制保障法”,核定公办幼儿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0名。二是健全完善幼儿园管理体制机制。我市积极探索推动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其中市中心幼儿园教育集团,由市中心幼儿园、卢村乡中心幼儿园组成非法人治理结构的教育发展共同体,实行“一园多区五统一”管理模式;桐汭街道中心幼儿园、升平街道中心幼儿园采取“总园+分园”管理模式,实行总园负责制。后期,各街道辖区新增公办园,将按就近原则,逐步纳入相应总园管理。
下一步,我市不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大力加强学前教育建设,一是持续完善公办幼儿园编制数核定工作,按照每园3-6名编制标准,根据公办园数量增加相应核增,保障人员用编。二是组织教体、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就编外教师待遇问题开展调研,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不断完善公办园编外聘用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提升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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