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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64961173C/202311-0001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一届二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03 发布日期: 2023-11-03

关于对市政协一届二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11-03 10:18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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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平、张文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筑工地不可以现场搅拌砂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干混砂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311月,《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正式施行,鼓励在农村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经咨询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省级层面未出台新的政策,对县级政府应用干混砂浆没有强制性要求。近年来,我市根据省政策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广德县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772号)文件第三条城市建成区禁止现场灰土拌和、混凝土搅拌、砂浆配制,普通砂浆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相关规定,积极推广预拌(干混)砂浆的使用。目前,已建成2个干混砂浆项目、实际产能约为5万吨/年,在建项目1个、预计今年9月份建成。经测算,现有干混砂浆项目数量及产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暂无法全面推广。

下一步,市政府将督促市住建、经信部门,推动在建干混砂浆项目加快建设,认真研究全面推广干混砂浆事宜,做好市场管理标准制定等前期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有保障、环境质量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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