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56342452T/202307-00067 | 组配分类: | 特殊教育 |
发布机构: | 市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2023年广德市教体局市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学生招生政策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7-25 | 发布日期: | 2023-07-25 |
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持有我市居住证在我市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由市教体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符合入学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市经开区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市经开区管委会登记,由经开区管委会、科创城实验学校、滨河学校、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按照入学条件进行核实后,统筹安排到科创城实验学校或滨河学校或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登记报名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接受义务教育。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智障残疾儿童可到本市特教学校报名入学。听障、视障等适龄儿童可申请到宣城市特殊教育中心等校就读。不具备入校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属地学校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上门工作,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各校要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农村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
军人、烈士、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商引资投资者、引进人才和华侨、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同胞等人员子女入学,分别由市人武部、应急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开区管委会、招商合作中心、组织部(人才发展中心)、统战部等单位审核后到市教体局进行登记,由市教体局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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