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8049/202309-00004 | 组配分类: | 审计结果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广德市关于对2022年度冬春救助、洪涝灾害等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9-21 | 发布日期: | 2023-09-2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我局派出审计组对2022年中央和安徽省财政安排冬春救助资金、洪涝灾害等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22年度相关指标文件,上级财政共计下达 2022年度广德市冬春救助资金、洪涝灾害等救灾资金 1083 万元。
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1.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30万元,配发至水利局、桃州镇、新杭综合应急救援队和蓝天救援队使用,无结余资金。
2.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救灾补助)90 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综合应急保障物资及设备。无结余资金。
3.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 842 万元,该笔资金完成一卡通打卡支付,实际发放 841.456 万元,发放人数18764 人。结余资金 5440元。
4.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洪涝和干旱灾害)资金 50 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设备等抗旱应急措施费用。无结余资金。
5.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干旱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9万元,该笔资金拨付至有关受灾乡镇,用于保障受灾群众生活用水方面的支出。无结余资金。
6.省级自然灾害救灾(旱灾补助)资金 12 万元,用于保障受灾群众生活用水方面的支出。无结余。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补助不合规。
2.资金拨付不及时。
3.应急救灾设备物资管理方面。
(1)接收单位未将配发设备登记固定资产。经延伸调查,接收单位仅新杭综合应急救援队将设备计入固定资产,市水利局、桃州镇、蓝天救援队均未登记固定资产。
(2)救灾物资管理不规范。经现场查看物资储备仓库及管理台账,一是台账登记不规范;二是借用手续不健全。
(3)部分救灾物资超过保质期限。经现场查看,物资储备仓库发现尚存 1089 张救灾专用折叠床,该批物资下发至广德市时,已临近保质期限,现已过保质期。经现场查看,救灾专用折叠床的功能基本未受影响。
以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正在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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