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2307-00161 | 组配分类: | 部门和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名称: | 【部门解读】《关于印发广德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7-31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一、背景和依据
2023年6月5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发了《安徽省 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皖农经函〔2023〕474 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加快我市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发展步伐,以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提升水稻机插秧作业水平,鼓励服务组织为小农户开展订单作业,扶持壮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增强服务能力,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制定过程
结合省实施方案,6月12日,广德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部门会议讨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6月13日,《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6月28日,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对《实施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广德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3年7月31日由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四、目标任务
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 4.8 万亩以上,引导小农户自愿接受集中连片全程托管服务,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快我市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发展步伐,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增收,提高农业从业人员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确保粮食安全;开展动物防疫病死禽无害化处理社 会化服务试点,完成 80 吨以上无害化处理服务任务。
五、主要内容
主要包含了项目实施范围及实施主体、项目补助、实施时间及步骤3部分内容。
实施范围及主体部分:项目实施范围为广德市,实施主体为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项目补助部分:明确了补助环节及标准和补助方式。对机插秧、机植保、机耕机收两环节托管、机耕机插机植保机收全程托4中不同类型补助标准分别作了明确。上限为不高于30%,以上补助标准如超过服务价格的30%,则按30%实施补助。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上限为10万元。采取先收后补的补助方式,审计通过后,将补助资金拨付下去。
实施时间及步骤部分: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0月底,11月15日报送有关材料。工作流程:确定服务组织—资金分配—开展服务—项目验收—资金拨付。
六、创新举措
一是以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对实施水稻机插秧的服务组织和农户实行双向补助,加大扶持力度,充分依托项目的实施加快我市水稻机插秧的发展步伐,逐步形成农户有意愿实施机插秧,服务组织有能力提供机插秧服务的良好局面。
二是项目实施通过对南部山区乡镇实行政策倾斜,鼓励农机户抱团成立农机服务组织为小农户提供订单作业,带动南部山区乡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发展。
三是坚持以市场为主导,社会化服务托管补助实行先服务后补助,补助标准不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七、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
解读人:马泽棚
联系方式:0563-604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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