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56342452T/202307-00055 | 组配分类: | 职务晋升评优 |
发布机构: | 市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开展第四届广德最美教师推选活动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7-10 | 发布日期: | 2023-07-10 |
关于开展第四届广德最美教师推选活动的
预通知(以正式文件为准)
各中小学校(学区)、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教师队伍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广德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同时在推荐人选中通报表扬一批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并择优向地市、省推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原则
1.坚持师德第一标准。
2.突出工作实绩和贡献。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推选范围、名额
(一)范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在职教师评选推荐。
(二)名额:各校可推选参评人数见附件1,各校推选人数不可超过测算人数。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宁缺毋滥。
三、推选条件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绩突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过硬,言行雅正,师德师风优良。
2.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示范作用彰显。
3.教书育人,成绩突出,事迹真实感人。
4.关爱学生,公平诚信,深受学生喜爱。
5.严谨治学,业务精湛,锐意改革创新。
6.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从教行为规范。
(二)近三学年教学工作量达到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学校党组织书记及校长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1/3,其他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1/2)。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
3.组织或实施有偿补课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5.品行不端,歧视、侮辱学生的;
6.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
7.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8. 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9. 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
10.擅自停课、缺课或擅离职守的;
11.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宜申报的。
四、推荐程序
(一)学校民主推荐。按照评选条件,学校进行民主择优推荐,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结束后,报市教体局人事科。
(二)县级评审推选。按照推选条件,在学校推选的基础上,市教体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按相关规定要求确定表彰对象。
(三)遴选向上推荐人选。市教体局根据县级评审结果和省市工作部署及分配名额,好中选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意见,确定向上推荐人选。
五、工作要求
(一)严把质量关。推荐工作要坚持评选原则,严格推选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各校要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把师德作为第一标准,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业绩和一贯表现,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具有先进性、典型性。
(二)严肃推选纪律。各校要对推选程序的规范性、推选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选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未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推选,及在推选工作中有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六、报送材料
各校于7月17日前将推荐表电子档及盖章扫描件、汇总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事迹材料须隐去校名与个人姓名)电子档,以学校为单位(一个学校建一个文件夹,学校文件夹里面按人员单独分建小文件夹),用“某校最美教师推选几人”命名打包发送到人事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启军 联系电话:6015009
电子邮箱:gds jtjr sk@126.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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