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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839U/202308-00065 组配分类: 减税降费政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1 发布日期: 2023-08-01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1 15:10 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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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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