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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567Y/202307-00097 组配分类: 教师职称评审
发布机构: 新杭镇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政策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德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5 发布日期: 2023-07-05

【政策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德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 16:29 来源:新杭镇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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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广德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精神,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 40号)和《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皖人社发[2018]5号),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3] 133 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 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 (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三)在我市以外企业单位工作且人事档案由我市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经本人申请,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查后,可参加我市组织的职称评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 (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且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及工资系统内反映现岗位聘用时间的证明材料。

二、重点工作

(一) 继续贯彻落实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及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优化人才评价体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要求,各评委组建单位要健全品德首位评价机制,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坚持“先立后破”,力避“一刀切”、简单化,突出贡献、能力、业绩,建立体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创新成效等多维度的职称评审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调整不合理学历和资历,减少奖项和人才称号等限制性条件,健全科学的职称评价机制,激励引导人才职业发展。鼓励探索开展人才积分评价,除基础研究外,把横向课题、纵向课题同等对待、折合成相应积分,以成绩和贡献论英雄。今年开始组织开展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评审工作。

(二) 开展职业农民初级职称评审。结合我省乡村人才振兴工作部署,面向长期扎根基层、从事适度规模生产经营的高素质农民、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者、农村手工艺者、民间艺人、技术能手等人才,研究制定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贴近农民实际,打破学历、论文、奖项、职称、年龄等条件限制。聚焦产业发展需要设置乡村振兴农经、农技、农艺、农林、农建、工艺、兽医、畜牧、水产、农机化以及电商营销等 11个专业,开展初级职称评审。

(三) 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开展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对从事应用研究的科研人员,加大成果转化评价指标权重。凡以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作为业绩条件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及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将成果转化经有关单位 (机构) 认定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

(四)做好继续教育工作。2023 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仍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 (90 学时,其中公需课目 30 学时,专业科目60 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 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广人社发[2023]53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五)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和各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委员会)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https://hrss.ah.gov.cn/)“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和组织评审。今年,初级职称评审原则上要求登录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审。用人单位要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登记和更新个人业绩档案(严禁上传涉密材料),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一网通办”。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职称数据归集管理,完成年度认定、评审工作后应及时将职称数据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从职称系统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高度重视历史职称数据采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周密部署、系统安排,稳步推进,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力争12月底前完成2000 年以来历史职称数据采集工作,扎实稳妥推进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

(六)规范补(换)发职称证书。为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对持有我市纸质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故遗失、损坏证书的,可按相关程序申请补换发职称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栏目进行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提交发证机关审批,生成职称电子证书。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审核,压实责任,严格要求,确保证书发放零失误。省统一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定期办理,原则上每季度办理一次。

(七) 推进异地职称在线确认。积极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打破人才流动壁垒,今年将职称异地确认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 (“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无需办理确认手续。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若有确认需求的,应进一步精简审核材料及流程,实现全程在线办理。

(八) 做好职称信访维稳工作。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职称评审工作要有预见性和前瞻性,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评审工作。各部门评审工作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严格执行评审程序,严格对照评价标准,认真开展资格审查、评前评后公示等工作。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 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禁止多头申报,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载体,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解读,重点关注信访集中和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职称评审公信力,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政策全面、系统的认识,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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