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647J/202306-00058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桃州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上级政策解读】关于对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发布《关于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6-03 | 发布日期: | 2023-06-03 |
一、保障对象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二)条件认定方面。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由 民政部门认定;支出型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由乡村振兴会同有关部门认定。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为单位,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修缮加固户补助不低于0.6万元。各地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统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农村危房改造到户补助标准,避免补助资金结余,提高补助资金拨付率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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