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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675104660/202307-00108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市文旅局(广播电视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公民
名称: 【热点回应】2023年广德市出台的促进民宿和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31 发布日期: 2023-07-31

【热点回应】2023年广德市出台的促进民宿和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3-07-31 15:01 来源: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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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2023年出台了几项促进民宿和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
    答:共出台两项政策,分别为《关于加快广德全域旅游产业发展十条政策》和《广德市乡村民宿发展实施办法》。
    问:请问政策中对文旅企业有哪些具体激励措施?
    答:1、对国家A级旅游景区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3000 万元的或者年接待量达20万、30万人次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 10万元、20万元。

    2、对市内旅行社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20万元;对旅行社年度引进市外旅游团队2000人(含)以上,在限上企业住宿一晚以上,且至少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景点)的,补助10 元/人,单个旅行社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对旅游企业开通广德旅游直通车,年度固定发班达 50 班次以上,每班次在限上企业住宿一晚以上并购票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累计游客总量2000人(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对星级旅游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酒店、绿色旅游饭店、国际品牌酒店以及乡村度假酒店,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20万元、40万元。

    5、对新认定为限上企业且达到甲、乙、丙等级的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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