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675104660/202307-00108 | 组配分类: | 互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市文旅局(广播电视局)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公民 |
名称: | 【热点回应】2023年广德市出台的促进民宿和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7-31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问:2023年出台了几项促进民宿和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
答:共出台两项政策,分别为《关于加快广德全域旅游产业发展十条政策》和《广德市乡村民宿发展实施办法》。
问:请问政策中对文旅企业有哪些具体激励措施?
答:1、对国家A级旅游景区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3000 万元的或者年接待量达20万、30万人次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 10万元、20万元。
2、对市内旅行社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20万元;对旅行社年度引进市外旅游团队2000人(含)以上,在限上企业住宿一晚以上,且至少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景点)的,补助10 元/人,单个旅行社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对旅游企业开通广德旅游直通车,年度固定发班达 50 班次以上,每班次在限上企业住宿一晚以上并购票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累计游客总量2000人(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对星级旅游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酒店、绿色旅游饭店、国际品牌酒店以及乡村度假酒店,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20万元、40万元。
5、对新认定为限上企业且达到甲、乙、丙等级的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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