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567Y/202306-00044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新杭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专项行动 | 中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保障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6-12 | 发布日期: | 2023-06-12 |
各属地、相关成员单位:
2023年中考临近(6月14日-17日),为保障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稳定,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结合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和季节工作特点,特提醒各属地、各成员单位依据《广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广食安委[2020]1号)文件规定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要求,在中考期间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摸排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零售单位、饭店、宾馆的隐患排查,并督促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如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隐患需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罚的,请及时移交给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将持续加大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努力营造食品安全领域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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