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567Y/202306-00056 | 组配分类: | 农业农村政策 |
发布机构: | 新杭镇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政策文件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六批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和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监测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6-21 | 发布日期: | 2023-06-21 |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我厅将组织开展第十六批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全省拟认定40个左右示范村镇。同时对2007—2020年已认定的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发展情况进行监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第十六批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1.申报数量。原则上,每市推荐2~3个村镇,多报无效。
2.申报程序。县级农业农村局认真把握乡土特色产业范围,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情况,根据《安徽省“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标准》(见附件1),组织拟申报村镇,认真填写《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表》(见附件2)。市农业农村局精心筛选,严格把关,认真填报《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审查汇总表》(见附件3),被认定为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的优先申报。
二、开展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监测
(一)监测范围。2007-2020年认定的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二)监测内容。针对近年来部分村镇行政区划调整、主导产业变更、产品“三认证”、农民组织化程度、产业化发展水平、市场开拓、农民增收、示范带动作用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全面监测,淘汰不再具备示范村镇条件的村镇,同时将具备条件但村镇名称或产品品牌名称有变化的示范村镇信息进行更新。
请各市及时全面了解本市示范村镇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要求填报全省“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监测市级汇总表(见附件4),并提出监测意见。
三、有关要求
各市申报文件、监测情况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附件完整),请于7月14日前正式行文报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ahnwcyh@163.com。
联系人:邱志平、樊珺;电话:0551-62666825、62666831。
附件:1.安徽省“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标准
2.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表
3.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审查汇总表
4.2007-2020年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监测市
级汇总(另附)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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