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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29A/202307-00038 组配分类: 招投标信息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广德市砖桥水库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9 发布日期: 2023-07-19

广德市砖桥水库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9 14:58 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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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广德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桐汭街道广建兰馨大厦8楼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盈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金峰凤麟府商业房3SA栋103号

项目名称

广德市砖桥水库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GDS-GC-GK-2022181

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2110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捌拾万元整(¥135800000.00)

工期:9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0.14

项目负责人:王波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10)9340151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

企业业绩:1、施工业绩:安徽省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蚌埠境内)化家沟片治理工程总承包2、设计业绩: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枞阳县永丰圩湖东新站工程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捌拾万元整(¥135800000.00)

工期:9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79.93

项目负责人:刘美义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015011004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

企业业绩:1、施工业绩:蕉岭县石窟河新铺段治理工程、石窟河白马段治理工程、徐溪河治理工程、高思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2、设计业绩:淮河干流王家坝至临淮岗段行洪区调整及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河南省大别山革命老区引淮供水灌溉工程勘察设计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2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捌拾万元整(¥135800000.00

工期:9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74.21

项目负责人:杨国瑞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鲁18000183310004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

企业业绩:1、施工业绩:山东省黄水东调二期工程2、设计业绩:青岛市黄水东调承接工程勘察设计1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沂河、沭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勘察设计Ⅱ标段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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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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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4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1871511162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50563885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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