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63444561Y/202306-00028 | 组配分类: | 失业保险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用人单位名单的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6-15 | 发布日期: | 2023-06-15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规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现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条件的在广德市参保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采取“免报直发”模式,公示通过后直接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经市社保中心等部门依据省厅下发初筛达标用人单位名单审核,拟对广德卓唐实业有限公司等广德市2586家“免报直发”用人单位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将用人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15日至6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市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0563-6020322
监督电话:0563-6025112
附件:2023年广德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用人单位名单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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