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2303-00101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
名称: | 关于开展无照经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 文号: | 政办秘〔2023〕17号 |
生成日期: | 2023-03-17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
关于开展无照经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主体经营秩序,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令第684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遵循“政府领导、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综合治理、惩教结合”的原则,以保民生、保安全、稳经济为主线,促进市场主体增量,结合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威胁公共安全、环境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切实保障广大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广德市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检查督促。
三、整治要求
(一)对符合办照条件的,督促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对暂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督促规范、依法查处。对限制类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相关许可经营条件的,属地乡镇、街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关停,并督促村(社区)网格,加强日常清查,防止反弹。
(二)各属地、相关市直成员单位要充分运用公众号、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多方位加强对查处无证无照工作的宣传,提高经营者合法经营意识,特别是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令第684号)的学习宣传。
四、责任分工
(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营业执照登记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对从事非许可经营项目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或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查处。
(二)各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要依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负责依法核发相关许可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开展对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查处。经营者从事许可经营类项目既未依法取得许可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相关活动的,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令第684号)相关规定,由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查处。
(三)供水、供电、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与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令第684号)第十四条,及时纠正违法违规向无照经营场所提供水、电、气、互联网接入等服务行为。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德经开区管委会、太极洞管委会具体牵头负责辖区内无照经营排查处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移送至相关部门。受移送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做好工作指导、许可办理、执照登记、案件查处等工作;同一主体,涉多种许可审批事项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查处或联合各许可审批部门共同查处。
(五)市融媒体中心负责相关查处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媒体监督。
五、整治部署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德经开区管委会、太极洞管委会要在3月31日前(“五经普”开始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对辖区开展一次无照经营全覆盖排查处置工作,并落实常态化清理无照经营机制,建立工作台账(附件2),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经营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整改到位的及时销号。根据市长工作例会要求,每月15日前上报相关工作台账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OA邮箱:市场监管局-信用与个私监管科-刘文玮)。
各审批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一要根据各单位移送线索开展工作,及时将进展情况反馈至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完善台账;二要主动开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及时查处,不属于职责范围事项依法及时移送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审批职能部门查处。
六、督查考核
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由市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对各成员单位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形成督查情况汇总上报。
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情况,根据市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纳入对乡镇、街道、管委会、市直单位平安建设考核。
附件:1.广德市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工作台账(模板)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广德市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蒯浩宁(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戴启发(市市场监管局)
孙延毅(市政府办公室)
成 员:姜 明(市发改委)
王卫兵(市公安局)
朱 健(市财政局)
李 鹏(市经信局)
程少忠(市商务局)
郭明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刘恩柱(市应急局)
刘学文(市卫健委)
孙倩倩(市教体局)
黎 静(市民政局)
张 婷(市司法局)
黄永浩(市水利局)
王 敏(市人社局)
董江洋(市住建局)
高玉宏(市交运局)
闵 慧(市生态环境分局)
庞宝贵(市文旅局)
孔祥平(市农业农村局)
罗治国(市烟草专卖局)
张洪武(市城管执法局)
叶明胜(市消防救援大队)
李 俊(市融媒体中心)
杨胜怀(广德经开区管委会)
吴 斐(太极洞管委会)
叶 雷(市供电公司)
程先乐(桃州镇)
汪雪境(新杭镇)
张乐华(邱村镇)
张 峰(誓节镇)
郑世媛(柏垫镇)
胡盛权(杨滩镇)
邓卫华(四合乡)
许韬慧(卢村乡)
刘千胜(东亭乡)
曹征春(桐汭街道)
姚 丹(祠山街道)
古 圆(升平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严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文玮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台账(模板)
序号 |
经营者 |
联系方式 |
地址 |
涉许可经营项目(涉及多项的分行填写) |
已移送单位名称 |
移送日期 |
是否整改完成 |
是否立案处罚(立案处罚的填写处罚结论和罚没金额) |
整改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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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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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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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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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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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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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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