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2304-00133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通知 |
名称: | 关于加强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通知 | 文号: | 政办秘〔2023〕25号 |
生成日期: | 2023-04-18 | 发布日期: | 2023-04-18 |
关于加强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广德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全市工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电力设施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禁在架空线下及保护区内钓鱼、放风筝、栽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高杆植物。
二、严禁在架空线下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
三、严禁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建造房屋及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
四、在架空线下砍伐、搬运树木影响电力设施安全时,需在供电部门指导下方可作业。
五、各乡镇、街道、广德经开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施工工程监管,及时协调处理架空线下安全隐患,保证各项工程施工安全开展。
六、市经信局要按照要求办理《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指导施工单位在电力保护区内安全施工。
七、市住建局、交运局及水利局在公路、河道及市政工程施工时应尽量避开电力线路,如确需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到市经信局办理行政许可后,方可施工。
八、市公安局要加大警企联动,依法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市供电公司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大安全巡查巡检力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除险消除。同时要加大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