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675104660/202303-00058 | 组配分类: | 政策举措 |
发布机构: | 市文旅局(广播电视局)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公民 |
名称: | 【简明政策问答】《关于印发广德市乡村民宿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3-20 | 发布日期: | 2023-03-20 |
问: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乡村旅游已成为我市乡村振兴及美丽乡村建设的助推剂,成为全市旅游发展的新亮点。民宿作为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载体,其经营效益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乡村旅游发展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民宿经营行为,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乡村民宿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LB T065-2019)、《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17) 5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宣城市民宿(农家乐)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标准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问:研判和起草过程如何?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2019年—2021年,市政府多次组织文旅、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赴浙江安吉、长兴调研考察,2021年10月市文旅局组织相关科室赴潜山学习民宿开办联合审查验收制度,于2022年2月形成决策草案初稿,3月25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市住建、公安、消防、文旅等职能部门就草案初稿进行了协商论证,共收到住建局等单位提出的8条意见,根据意见修改。
问:工作目标有哪些?
进一步规范乡村民宿经营行为,实施部门联合审查制度,为符合条件的乡村民宿解决办证问题,提升乡村民宿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效组织开展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市场宣传和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统筹全市民宿发展布局,科学编制乡村民宿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乡村民宿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打造乡村民宿发展集群,促进乡村民宿健康发展。
问: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市政府成立市民宿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民宿发展布局,科学编制乡村民宿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乡村民宿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打造乡村民宿发展集群。
(二)乡村民宿开办实行部门联合审核。由市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以下简称市民宿办,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受理、联合审核。市公安局、住建局、市监局、文旅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明确并固定工作人员代表部门开展乡村民宿审核和证照办理工作。
(三)明确乡村民宿范畴、开办条件、申报审批程序、部门职责、监督管理、政策扶持等内容。
问:有哪些创新举措?
成立市民宿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乡村民宿开办部门联合审核制度。市公安局、住建局、市监局、文旅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明确并固定工作人员代表部门开展乡村民宿审核和证照办理工作。鼓励民宿发展规模较大的村(社区)或乡成立民宿协会等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乡村民宿集群发展,乡村民宿集群范围内的标识牌、指引牌、导览图应当纳入公共服务体系,统一制作。
解读单位:广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解读人:李松
政策咨询电话:0563-602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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